山西男租住他人家中與女屋主有染 殘殺一家4口逃亡19年後伏法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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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一家四口在2000年一個晚上遭全部殺害,兇手王亮俊潛逃19年後在內蒙古落網。忻州市中級法院於2021年以故意殺人罪判王亮俊死刑,他其後上訴遭駁回。經最高法院核准,忻州市中級法院上周五(3月31日)對王亮俊執行死刑。
根據案情,王亮俊曾租住在被害人董某亮(男,歿年40歲)、宮某香(女,歿年36歲)夫婦位於山西省寧武縣的家中,並與宮某香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2000年2月28日晚上,王亮俊與宮某香因瑣事發生爭吵,其後王亮俊毆打宮某香,致宮某香肝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宮某香死亡後,王亮俊返回董某亮家中欲帶走其與宮某香所生女兒,因董某亮不同意,王亮俊即持斧頭、菜刀砍擊董某亮頭面部,致董某亮顱腦損傷合併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時,董某亮的10歲兒子、8歲女兒被驚醒後哭喊。王亮俊因怕影響其逃跑,又持菜刀、斧頭砍擊兩人頭頸部,致兩人死亡。
王亮俊作案後潛逃19年。在2019年12月13日,王亮俊在內蒙古和林格爾縣一處出租屋內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