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富50城:滬京蘇杭列前4 珠三角不敵長三角 深圳僅排11位
一座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且能真實用於消費、投資和儲蓄,似乎更能體現城市的「民富」及經濟活力。
據「財經十一人」統計報告,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來衡量中國最富50城,民眾熟知的「北上廣深」超一線城市格局被徹底打破,「滬京蘇杭」列前4,而深圳已排到十名開外。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常住人口數得到的平均數。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居民能夠自由支配的收入,因此要從收入中扣除稅金、五險一金、經常性捐贈等等。或者說,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能真實用於消費、投資和儲蓄的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強城市分布
上海、北京、江蘇蘇州、浙江杭州位列全國前四。前十的城市中,江蘇省占3城,浙江省占4城,珠三角僅廣州一城入選排名第5,而深圳僅排第11名。
各城市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與人均GDP排名存在較大差異。譬如2022年鄂爾多斯人均GDP為25.9萬元,排名全國第一;克拉瑪依人均GDP23.7萬元,排名第二。兩地的人均GDP遠遠高於北京的19萬元、上海的17.9萬元。但這兩城的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卻未進入內地城市30強。
深圳外來人口佔比高為主要原因
報告分析,深圳未能進入高位的原因是,雖然深圳常住人口為1756萬人,但戶籍人口僅628萬人,占比為35.8%,遠低於北京(64.6%)、上海(60%)和廣州(53.8%)。在一線城市中,戶籍人口的平均收入往往高於非戶籍人口。且深圳有大量從事第二產業、無戶籍的工人,這一群體人均收入低於平均水準,從而拉低深圳的數據。
從工資收入看,深圳以人均59095元(人民幣)排全國第一,上海、北京、廣州進入前四。但在最富50城裡,惟深圳和東莞兩個城市的轉移淨收入為負數。報告解釋,由於深圳居民絕大部分的外來人口尤其是青壯年就業人口,在收入增加的同時會相應增加「社保支出」、「個稅支出」、「贍養支出」、「外來人員寄帶回家支出」等轉移性支出,最終使轉移淨收入小幅負增長。東莞境況亦類似。
長三角vs珠三角 長三角完勝
在「最富50城」中,長三角城市佔前15強的80%。20強中,長三角城市有14個,佔比仍高達70%。30強中,北方城市僅有北京和3個山東城市:青島、濟南、東營。40強中僅成都為西部城市,排第40名。
另外,經營淨收入榜單中,前十城市有7城來自長三角,其餘為福建泉州、安徽馬鞍山及山東青島。北上廣深無一城入榜,且榜單前三的是三個並不起眼的三線小城:浙江紹興、福建泉州、浙江湖州。以平均數據來看,這三座城市的居民最會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