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原教育廳長涉貪移送司法 曾稱端午「鼓勵自殺」及辱英烈惹議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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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雲南省教育廳原廳長羅崇敏因發表不當言論,被當地有關部門調查,並發現他涉嫌違法犯罪。周三(15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公開羅崇敏嚴重違法問題的監察調查情況,稱其涉嫌受賄,被開除黨籍後毫無悔過之心,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調查顯示,羅崇敏背離初心使命,喪失政治立場,被開除黨籍後毫無悔過之心,公開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以投資為名,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對國家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額財物。

雲南省紀委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昆明市監委指出,羅崇敏違反政治要求、廉潔要求、公職人員道德要求,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

依據有關規定,經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同意,決定取消羅崇敏退休待遇;經昆明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羅崇敏。(東方IC)

公開資料顯示,羅崇敏1952年2月出生,1969年1月參加工作,並長期在雲南工作,曾任玉溪市委副書記、雲南民族學院黨委書記、紅河州委書記,2007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雲南省委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2016年1月退休。2017年11月,因嚴重違紀,雲南省紀委給予羅崇敏開除黨籍處分,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及至2022年6月左右,網傳羅崇敏發表名為《端午:一個鼓勵自殺的日子》的文章,指以屈原為代表的忠君自殺者是儒家一直宣揚的典範,並指儒家「殺生成仁」的價值觀,日本人在二戰期間比中國人還踐行得好。還稱國家在革命英雄主義和愛國主義教育中不自覺走向暴力化、極端化、泛政治化的誤區不能自拔,「在青少年中樹立了劉胡蘭、劉文學、王二小等英雄,在傳統文化教育中樹立了一批忠君愛國的自殺者榜樣。這就誤導青少年以自殺來表達自己的抗爭和勇氣。」

相關文章發布後引起輿論廣泛關注,並被多名網民檢舉。雲南省教育廳隨後表示,已會同相關部門成立工作組調查此事,1個月後,雲南省教育廳網站再發布消息稱,經省教育廳工作組會同相關部門對「網傳羅崇敏發表有關言論」事件進行調查,發現羅崇敏涉嫌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