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修《未成年人保護法》 明令禁止18歲以下進卡拉OK
撰文:陳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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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內地防疫措施放寬,娛樂場所久等商機回暖,然而內地的家長若想帶孩童進卡拉OK(內地稱「KTV」)消費歡唱可要注意了,根據新修訂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卡拉OK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據新華網報道,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中明確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龐濤表示,家長不宜帶子女到卡拉OK等娛樂場所。他指出,這類場所內通常比較昏暗,裡面有形形色色的人,常有吸煙飲酒等情景,孩子們會耳濡目染,這樣的環境和氛圍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確實有負面影響。這也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做出上述禁止性規定的重要原因。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要全面準確了解和遵守相關法律,以身作則。
報道引述一北京檢察官提醒,未成年人要自覺遵紀守法,不去歌舞娛樂場所;家長要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不帶未成年人進入歌舞娛樂場所,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不能放任未成年人進入歌舞娛樂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該檢察官亦強調,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到歌舞娛樂場所應聘工作。任何個人發現未成年人進入歌舞娛樂場所,或歌舞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在歌舞娛樂場所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遭受侵害,都有權勸阻、制止或撥打12318(全國文化市場統一舉報平台)、12309(檢察服務熱線平台)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