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新冠感染者最後一次核酸或快測陽性結果7天後可捐血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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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國家衛健委公布新修訂的《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其中列明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結果7天後可以獻血(捐血)。
國家衛健委消息,國家衛健委、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組織專家修訂2021年印發的《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形成《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下稱新版工作指引)。單採血漿站參照執行。
新版工作指引按照疫情防控最新優化調整措施,結合血站工作實際情況,從人員防護、工作場所清潔與消毒、醫療廢棄物處理、獻血者選擇與管理、採供血流程、實驗室檢測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涵蓋血站無償獻血工作各環節。
與2021年《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相比,主要修訂幾方面的內容,包括根據疫情防控政策調整,新版工作指引刪除關於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者暫緩獻血有關內容;接種基因重組疫苗與接種滅活疫苗後暫緩獻血48小時。
同時,綜合國際做法和國內情況,明確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陽性結果7天後可以獻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復6個月後可以獻血。
目前,全球尚無新冠病毒通過輸血途徑傳播的報道。為最大程度保障血液安全,在血站普遍實行的獻血者回告政策中繼續保留關於新冠病毒感染的回告內容,將回告時間縮短為48小時。同時,新版工作指引還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措施和病毒變異情況,優化、調整血站相關清潔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