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被決定逮捕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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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新華社》周六(8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盛光祖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進一步辦理中。
據早前報道,今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布,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紀監委稱,經查,盛光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熱衷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對親屬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倚仗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紀監委稱,盛光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盛光祖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