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超6億、落馬到受審歷時逾兩年 孫力軍案現數個罕見細節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昨日(8日)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官媒指出,案件有幾個罕見細節值得關注,包括從落馬到受審已歷時兩年多,情況並不常見。而根據官方披露的時間節點,在被查的當月,孫力軍仍在斂財。
據《北京青年報》旗下微信公號「政知見」指出,首先,從落馬到雙開,孫力軍一案共歷時17個月,這情況並不常見。自十九大後,至少有孟宏偉、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和劉新雲5個「警虎」被查,但落馬到受審歷時超兩年者卻只有孫力軍一人。
二是孫力軍斂財6.46億餘元(人民幣.下同),數額非常高,斂財超6億的「老虎」非常罕見,例子有已經被執行死刑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其斂財高達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還有被判死緩且終身監禁的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其斂財7.17億餘元,其中2.9億餘元屬於犯罪未遂。
值得注意的是,據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孫力軍斂財的時間節點是從2001年至2020年4月,而孫力軍是在2020年4月20日被查的,即是說他至被查當月仍在斂財。
還有一個罕見細節是孫力軍受審前被雙開的700字官方通報所採取的措辭極其嚴厲,且不少說法都是首次出現。通報提到,孫力軍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佈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
除了「從未」,通報還出現「毫無」、「極度」的字眼,即毫無道德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極度貪婪,大肆進行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而且,通報還罕見地出現「成夥作勢控制要害部門」的說法。
據公開資料顯示,孫力軍出生於1969年1月,山東青島人,澳洲新南威爾士州州立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畢業。1988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公安部一局二十六局局長、港澳台辦公室主任等職。
2018年3月,孫力軍升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2020年4月19日,中紀委發文通報孫力軍落馬。同年9月30日,中紀委通報,孫力軍被雙開,指其製造散布政治謠言,私藏涉密材料。今年1月13日,官媒想《新華社》報道指,孫力軍被長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