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打人案影響 唐山「全國文明城市」資格被取消 此前曾四屆蟬聯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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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引發全國轟動,受案件影響,唐山的「全國文明城市」資格被取消。
《中國城市報》報道,據悉,河北省唐山市「全國文明城市」資格近日已被中央文明辦停止。報道又呼籲,文明城市榮譽屬於全體市民,不容抹黑和褻瀆。社會各界都應格外珍惜、共同守護文明的善意和城市的溫度。
公開資料顯示,「全國文明城市」由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評出,是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評選從2005年開始,每三年一屆,最近的一屆是2020年度。
另外,「全國文明城市」是反映內地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最高榮譽稱號,亦是含金量最高、創建難度最大的一個的城市品牌。八項評選標準中包含,「黨政機關廉潔高效,社會風氣健康向上」、「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等。
其中,唐山自2011年第三屆「全國文明城市」開始入選,2014、2017、2020都成功蟬聯,是河北省內唯一一座蟬聯四屆此稱號的城市。據了解,若被停止這一稱號,將不得參加下屆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