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清華學者:多數人會先自保 路見不平的勇氣需制度加持
河北唐山燒烤店群毆女子案,涉案人員已被悉數拘捕,但相關輿論仍持續發酵,引起民眾憤慨。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昨日(11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專訪時,就提到事件讓她最震驚的是,圍觀者竟沒有出手相助,但大眾在譴責時,更應該反思社會是否有給予見義勇為者足夠的支持,為他們免除後顧之憂。
勞東燕指出,當時應該不乏想要出手相助的人,但無可避免的是,圍觀者會考慮出手後會否為自己帶來麻煩,例如將對方打傷打死,自己是否有坐牢或行政處罰的風險;施暴者是否有背景,若出手相助後自己會否被盯上,進而騷擾自己的家人等。
因此,大眾不應簡單譴責人性,在制度沒有提供充分保護的情況下,絕大多數人都只會想著自保,「普通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氣是需要制度來加持的」。
既要法律保護,也要治安管理
她介紹,對於正當防衛、見義勇為的行為,國內現行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是為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維護公民的正當防衛權利,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的重要舉措。
司法解釋的規定是保護見義勇為者的第一道防線,但在實務中,地方公檢法機關對上述《指導意見》如何理解與適用,仍然存在改進的空間。同時,治安管理也需要加強和跟上,當見義勇為者出手相助後,司法機關能否為他與家人的正當權益提供充分有效的保護等問題,成為制度上為見義勇為者構築的第二道防線。
對於社會應如何消除公眾對見義勇為的後顧之憂,勞東燕認為,在治安層面,公安機關應該對惡霸流氓的行為進行常態性打擊。其次,應該把對見義勇為者的後續保護落到實處。
此外,相關部門要正面獎勵與宣傳見義勇為的行為,例如給予獎金、獎品並做一系列宣傳。通過雙向引導,讓為非作歹的惡棍不敢肆意侵害別人,讓民眾敢於挺身而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被害人有錯」論就是欺善怕惡
社會上仍存在「被害人有錯」論,例如女性不應深夜外出、衣著過於暴露、被打時不應反抗等。勞東燕指出,與其動不動就談「女性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為何不思考如何制裁施暴者,怎樣才能免於讓女性產生受侵害的恐懼。
她舉例,家中的蘋果樹生長得好,蘋果養得鮮豔誘人,卻有人私自摘下偷走,自然應該指責偷摘者,是他應該受到懲罰,而非責怪種植者「誰叫你把蘋果養得這麼好」。因此,討論的重點應該是如何讓作惡者受到懲罰,讓他們不敢再作惡,而非一味就要求女性保護好自己。
勞東燕表示,有些人有一種陰暗的「慕強心理」,當女性或弱者遭遇他人不法侵害時,就會在被害人身上找各種過錯,並認為自己與被害人有所不同,藉此尋求心理上的安全感,「其中不乏女性也是這樣想的,她們下意識地和被害人進行對比,覺得『自己身上沒有被害人那樣的問題,所以就不會被害,自己就是安全的』」。
至於如何長遠地看待婦女權益的提升和改善,勞東燕認為,本次案件不應該視為男女兩性之間的衝突,不只是女性權益受到侵犯,更是作為人的生命健康權利遭到侵害。她指出,兩性之間不平等現象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若要解決,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男性的共情與支持,應當努力尋找最大程度的共識,而不是挑動兩性之間的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