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管控區90後青年胸痛因120拖延急救身亡 4人被處理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北京市31歲男子宋某新,本月中因胸痛致電120求助,後因急救中心及醫院拖延搶救,最終不治。
5月28日,順義區紀委通報,經查,順義區衛健委、區醫院、順義120急救分中心及值班車組醫生需對本次事件負責,分別給予警告處分及開除處理。

5月27日,網傳有青年因凌晨突發疾病,遭120拖延54分鐘後身亡。死者家屬在網上發文稱,宋某新因胸痛致電120求助,為了迎接救護車,女友陪他在街上等候,期間他摔倒在地失去意識;宋某新被送上救護車後,醫護人員沒有施心肺復甦及使用除顫儀搶救,反而稱不確定順義區醫院能否接收患者。

家屬表示,救護車到達區醫院後,救護人員又與地面人員溝通幾分鐘,宋某新才被送入急症室,此時他已沒有了呼吸,經過2個多小時的搶救,最終不幸身亡。家屬認為,若急救中心接到求救電話後第一時間派出救護車,僅需10分鐘就可以到達,且有足夠時間搶救。

宋某新等候救護期間在街上暈倒。(影片截圖)

通報稱,宋某新租住在順義區南彩鎮後俸伯村平安街93號青年公寓,該區當時處於管控狀態。5月11日凌晨3時38分,宋某新因胸痛致電120求助;3分鐘後,順義120急救分中心南彩值班車組(醫生劉某雲、護士張某迎、司機樊某軍)接到緊急救治任務單,劉某雲聯繫對方問詢病情,並告知因他處於疫情防控管控區,前往現場救治的醫護人員需要做二級防護才能進入。

3時46分至57分,劉某雲先後四次撥打區醫院發熱門診電話,總機接通,分機均佔線,其後醫院反饋將要接診新冠陽性病人,無法接診;區婦幼保健院發熱門診則反饋需了解患者病史。宋某新女友反映,男友當時仍有胸痛,微汗,全身乏力,既往體健,否認有過類似病史。區婦幼保健院以對胸痛症狀疑似心臟病的患者救治能力較弱拒診,建議送往其他醫院治療。

4時17分,劉某雲請示順義120急救分中心副主任闞某峰,對方要求車組立即前往救治。4時25分,值班車組出發,7分鐘後到達現場,發現宋某新躺於路邊,救護員立即將他抬上救護車,心電圖檢查結果顯示心電靜止,劉某雲等人立即為他施心肺復甦、心電監護、氣管插管等急救措施,並開通靜脈通路、靜脈注射腎上腺素1毫克。

4時37分,值班車組出發前往區醫院,期間救護員再為宋某新靜脈注射腎上腺素1毫克。9分鐘後,值班車組到達區醫院急診科,將宋某新送入急診隔離搶救室繼續搶救,並再為他靜脈注射腎上腺素1毫克。4時54分,區醫院急診科醫護接手治療,但宋某新始終未恢復意識,無自主心率、無自主呼吸。上午7時24分,宋某新仍未恢復自主心率和自主呼吸,經家屬同意後停止搶救,宣布宋某新臨床死亡,初步診斷為猝死。

宋某新被送到順義區醫院,搶救後不治。 (微博@順義區醫院)

多方面存在問題,四人被處理

通報稱,本次有四方面存在問題。首先,值班車組醫生劉某雲不應把聯繫確定接診醫院作為出車的前提條件,且通過電話詢問主觀認為宋某新比較年輕、自述無既往病史便判定患者病情不危急,同時未對急症患者進行自救指導。

順義120急救分中心負責承擔全區範圍內的緊急救治任務,卻對所屬工作人員的急救業務、處置流程培訓不到位,且出現因醫療質量等問題造成人員死亡時,未按規上報相關情況。順義區醫院作為上級主管單位,對順義120急救分中心管理不到位,且宋某新去世後,醫院未及時向區衛健委報告有關情況,未有效解決家屬合理訴求。

順義區衛健委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順義區醫院急救工作監督管理指導不到位,對事件發生後的善後處置監督不到位。同時,只將本次事件作為普通醫療糾紛處理,未按有關規定將其作為重大事項及時主動向上級報告。

根據調查情況,順義區紀委決定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順義區委衛生健康工委書記王新兵承擔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順義區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趙躍華承擔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順義120急救分中心主任趙雪田承擔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鑑於其無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值班車組醫生劉曉雲負有直接責任,順義區衛健委給予其開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