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殺妻案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狠夫碎屍沖馬桶一度引發轟動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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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020年7月發生一宗轟動全社會的殺妻案,殺人犯許國利因家庭矛盾,趁妻子來惠利熟睡之際將其殺害,後分屍拋棄,部分屍塊還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
今日(2022年4月8日),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宣判,並維持對許國利的死刑宣判。

法院對殺妻案進行二審宣判,維持對許國利的死刑宣判。(「浙江天平」微信公眾號)

杭州殺妻案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今日進行二審宣判。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許國利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審中,許國利作無罪辯護,其辯護人提出許國利在偵查、起訴和一審階段的有罪供述內容真實性存疑。對此,法庭認為,許國利在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庭前會議、一審庭審等訴訟環節,面對不同的辦案人員,特別是在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明確告知其訴訟權利和法律後果的情況下,仍自願做出穩定有罪供述,應予採信。

上訴人許國利和辯護人提出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未能達到確實、充分的認定有罪標準。對此,法庭認為,許國利關於作案經過的供述均有客觀性證據相印證,原判認定許國利有罪的證據均已查證屬實,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證明過程符合邏輯與經驗。許國利歸案後多次供認其係預謀殺人,其檢舉揭發經有關機關核實均不能構成立功,原判量刑符合刑法規定。

綜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許國利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剝奪其妻子生命,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許國利有預謀地作案,並編造虛假信息掩蓋罪行,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予依法懲處。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