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傅政華「愛作秀」 曾高調掃黃打掉天上人間
3月31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被「雙開」。通報中,僅關於傅政華問題的部分就達406字,措辭極其嚴厲。
通報稱,經查,傅政華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投機鑽營,利令智昏,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對紀法毫無敬畏,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權專斷,恣意妄為,造成嚴重惡劣政治後果;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極為嚴重,生活奢靡享樂,長期違規佔用多套住房、辦公用房和多輛公車供個人及家庭享受,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個人及家人提供服務,頻繁接受高檔宴請和旅遊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破壞政法隊伍政治生態;貪婪腐化,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傅政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傅政華落馬後,媒體梳理他的種種言行稱「更覺諷刺」。2013年11月,時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的傅政華,換上執勤服,騎着自行車,到東城區交道口派出所轄區巡邏檢查,執勤完畢,趕回市公安局食堂吃午飯。
當時,他對媒體大談執法為民,要勤到基層去「當兵」。他還說:「沒有一種根基,比紮根於人民更堅實;沒有一種力量,比從群眾中汲取更強大。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不是靠權力,更不是憑空產生的,是靠平時執法為民的點滴實踐逐漸累積起來的。」
2014年,傅政華更常到一線現身。中國國家反恐辦首次編制出版了《公民防範恐怖襲擊手冊》,他就親自跑到街頭給市民發;他會身着巡警制服,腿上配備一支短槍出現在北京站,檢查警力部署及各項安保措施落實情況,要求民警練就「一槍制敵」的本領。
他還在署名文章中寫道:「我組織有關部門,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項執法、管理、服務等工作進行了深入研究,明確提出要讓基層黨員民警更加直接地把民意和警務緊密聯繫在一起……概而言之,就是用民意主導警務,以民意作為警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此理論的指導下,符合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再難我們都要努力去做;不符合人民群眾利益的,就要堅決抵制。」
2019年2月21日,中國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會議在廣東省廣州市召開,傅政華作為司法部部長出席會議。他說,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普遍建立「領導幹部直接面對群眾、直接聽取批評意見」機制、「領導幹部公共法律服務接待日」制度、「群眾批評意見分析報告」制度,不斷改進服務群眾工作。
內媒點評稱,「嘴上總是掛着『人民群眾』,實則完全相反,傅政華走到了今天這步。」傅政華2021年10月被查後,北京市公安局就召開了專題黨委會議。會議要求,要始終保持頭腦清醒和政治堅定,深刻認識傅政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嚴重危害,堅決劃清界限,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作風上全面徹底肅清傅政華流毒影響,全面淨化首都公安政治生態。
傅政華是河北灤縣人,1955年3月出生, 早年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職,從普通偵查員做起,曾參與調查、偵破「1996年運鈔車搶劫案」「1997年白寶山案」「門頭溝襲警案」「黃光裕案」等多起大案、要案。
1998年前後,傅政華接到了中國公安部的調令,前往中國公安部刑偵局任職。在公安部期間,他參與了「馬加爵案」等大要案的偵破,2005年在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任上調回北京市公安局。
2010年2月,他出任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74天后,他就搞出了個大動靜——2010年5月11日晚,北京天上人間、名門夜宴等4家娛樂場所被警方查封,停業整頓6個月。這是對有償陪侍處罰的最高上限。作為那場行動的總指揮,傅政華也為輿論所關注。
同年7月,他成為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3年後,他又調往公安部,歷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等。直到2018年,傅政華離開公安系統,出任司法部部長。2020年5月,他被增補為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調研組赴重慶市。當時,傅政華還參加了調研。但半個月後的10月2日,當人們剛開啟國慶假期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消息,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