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新政促海洋經濟發展 最高資助1000萬支持開發新產品和服務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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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深圳發布《深圳市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以推進深圳涉海科技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
《若干措施》提出,以最高資助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等一系列舉措支持企業開發新產品和服務。
《若干措施》提出十大舉措,即支持產業高端資源集聚、支持海洋企業發展壯大、推動陸海優勢產業融合、降低新產品試驗成本、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對國家和省級海洋項目給予獎勵、保障新興產業項目用海、制定海洋領域地方標準、深化海洋領域職稱評審改革、保障資金和完善流程。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海洋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措施支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涉海企業在深圳設立研發機構和投資產業項目,支持知名海洋科研機構、高校等在深圳設立研究院或分支機搆,發揮重大科技產業項目引領和支撐作用,並落實相應獎勵或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深圳企業、研究機構和高校開發的產品和服務應用在海洋領域或將海洋科技成果應用於非海洋領域,採取綜合評定方式,按照產品採購或技術服務合同金額的20%予以事後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若干措施》又提出,對國家和省級海洋項目給予獎勵。擬按照自籌資金的50%予以事後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且國家資助資金、廣東省資助資金和市級財政獎勵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投資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