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強姦4歲女童致全身多處重傷 黑龍江五旬漢被執行死刑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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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54歲男子劉維國將鄰家一名4歲女童騙至一處排水溝內,對其實施姦淫,致女童全身多處重傷。該男子於同年12月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以犯強姦罪判處死刑。
昨日(18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將劉維國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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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早前報道,案發於去年8月29日晚,哈爾濱市道里區4歲女童周某獨自在家中看電視,期間被54歲鄰居劉維國騙走。女童家人回到家中,發現女童失蹤後即時報警處理。直至翌日早上6時左右,劉維國將女童送回家,並謊稱是自己在大橋邊找到。

女童回到家時身上滿是泥土,且目光呆滯。據女童家人介紹,除去女童身上衣物時發現,女童的內褲上都是血跡,全身(背部、臀部、面部、下肢)多處傷痕。意識到女童或是被人猥褻,家人立即將其送院救治。

根據院方開出的傷情診斷書顯示,女童不僅身體多處有挫傷,並且處女膜嚴重撕裂、陰部受感染直侵肺部等。而且女童當時無法正常排洩糞便,需要做改造分辨排洩口的手術。有醫生表示,女童不僅遭受到性侵,還遭受到了長時間的性虐待,以後可能無法生育。

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去年對劉維國進行宣判。法院指,劉維國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使用特別殘忍手段姦淫4歲的女童,造成被害人三處重傷的特別嚴重後果,嚴重損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法院認為,劉維國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遂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維國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女童父親:女兒需每月就醫檢查

9月18日,女童父親周先生向內媒《九派新聞》表示,對法院判決感到滿意。他又表示,「現在孩子情況恢復得挺好,每個月還需去醫院檢查」。

周先生還表示,事發後他們一家搬離了原來的住址,「再也不回去了」。直到搬家,肇事者家屬都並未就此事出面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