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深度合作區推雙主任制 專家:澳門主經濟、廣東主社會管理
粵澳深度合作區落於珠海橫琴。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在9月5日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簡稱《建設方案》),合作區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長、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共同擔任合作區管委會主任。合作區設常務副主任一名,由澳門委派。
根據大陸財新網報道,《建設方案》提出,合作區採取「共商共建共管共享」體制,雙方協商確定管委會其他副主任。管委會成員單位包括廣東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珠海市政府等。管委會在職權範圍內統籌決定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重要人事任免,接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領導。
合作區實施範圍為橫琴島「一線」和「二線」之間的海關監管區域,覆蓋橫琴全島。2011年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規定,對橫琴實行分線管理。其中,橫琴與澳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關境內其他地區(即俗稱的內地)之間設為「二線」。該島位於珠江口西岸,珠海市南部,距離澳門最近處僅約200米。澳門土地空間狹小,面積僅30餘平方公里,人口僅60多萬。橫琴與澳門一水之隔,面積約106平方公里,相當於3個澳門,空間優勢顯著。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特聘教授米健分析認為,從《建設方案》的指導思想、合作區目標、管理執行機構設置等內容看,澳門方面將在合作區將起到主導作用;但這種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經濟運行方面,社會管理等政府職能仍由廣東省負責。
《建設方案》還提到,支持粵澳雙方探索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2024年前投資收益全部留給管委會支配,用於合作區開發建設。合作區未來新出讓建設用地,應直接服務於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方面,合作區將着力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中醫藥工業、文旅會展商貿及現代金融等四大產業,對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近年來,橫琴頒佈多項優惠政策,鼓勵支持澳門企業在橫琴落地及跨境辦公,澳資企業呈快速增長態勢。據橫琴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2021年上半年,橫琴新區新增澳資企業814户,按年增長64.44%。截至6月底,橫琴新區實有澳資企業4314家,比2020年底增長20.54%,註冊資本(金)達1,356.92億元人民幣,比2020年底增長10.84%。
財新網報道稱,橫琴辦公場地設施已具備一定規模,但人才緊缺是一大短板。《建設方案》提到,對符合條件的國際高端人才給予進出合作區便利,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報道引述多名專家認為,《建設方案》是一個關於合作區產業、目標、定位的綱領性文件,大量事務性工作還需要粵澳雙方協商磨合。根據《合作方案》,《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進行修編。該規劃於2009年獲國務院正式批准,提出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