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小步|東莞推「共有產權住房」 按總價50%購一半產權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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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市政府近日印發《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顯示為落實中央「房住不炒」要求,東莞擬在長安、虎門、鳳崗、塘廈、大朗5鎮試點建設「三限房」項目,承購人按房產總價的50%出資購買50%產權,交付一定年限後,經市政府同意可獲完全產權。

東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方案是為落實「房住不炒」,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努力解決東莞市穩定就業無房群眾的居住剛需和後顧之憂,並適度兼顧資產保值需求而制定。據了解,「三限房」指商業住房土地出讓時,限房價、限地價、限銷售對象的房產,其由政府指定的代持機構,即東莞實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全資公司與承購人按份共有。

東莞市政府近日印發《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 (東莞市人民政府)

承購人可按總價的50%出資購買50%產權,另50%則由代持機構持有,購買後享有的教育、醫療、戶政、養老、住房公積金等公共服務權益與普通商品住房同等。建築面積方面,東莞試點的「三限房」限定在70至80平方米(約753至861呎),戶型為兩房兩廳一廁或三房兩廳一廁,實施基本裝修交付。而分配按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定向分配,第二階段為公開抽籤。

承購「三限房」的東莞市民需滿足的基本條件包括承購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當地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當地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具有東莞戶籍且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或不具有東莞戶籍但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5年;與「三限房」銷售區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約並逐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此外,承購者還需具大專或以上學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中的其中一項條件。

交付一定年限後,經市政府同意,承購人可獲得完全產權。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且入戶東莞滿3年的承購人,可按屆時市場評估價8折購買代持機構份額;「莞香卡」持有者可按市場評估價7折購買,「玉蘭卡」持有者可按市場評估價5折購買。

據了解,共有產權住房是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住房,最先於2007年在江蘇省淮安市提出,後來上海、北京、廣州、珠海、南京等城市也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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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廣州位於南沙區明珠灣首築花園小區、一共347套的首批共有產權房,已自2019年11月19日對外供應,並提供給廣州自貿片區重點發展領域緊缺型人才及港澳青年,是廣州首次在保障房領域面向港澳人士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