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都美竹「互撕決戰」 官媒:行為放縱、欺詐行騙一律嚴懲

撰文: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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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警方通報知名藝人吳亦凡事件後,中共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及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發聲。同時,吳亦凡經紀人馮萌因最新爆料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法治日報》7月22日發布評論稱,7月22日晚,北京警方通報「吳亦凡事件」,這場曾經攪動全網的「互撕決戰」,有了最新進展。簡單來說,通報內容可概括為四點:雙方發生性關係,屬實;都美竹與網絡寫手共同策劃發帖,屬實;事件背後另有詐騙人員「操縱」,已被刑拘;有關吳亦凡被舉報「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及其他行為,仍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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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表示,警方的通報表明:法律是一切蠅營狗苟的「照妖鏡」,對準甚囂塵上的紛雜輿論,使其褪去層層遮蔽,顯露真相。而這真相之中,行為放縱者、惡意炒作者、欺詐行騙者,勢必無一例外,終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北京日報》則連發兩條評論。題為《靠炒作走紅絕非正道》的評論稱,鬧劇已經塵埃落定。行為放縱,早晚要接受道德的審判;惡意炒作,勢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一篇題為《給依法還原真相嚴懲犯罪一點時間》的評論則表示,應當給還原真相嚴懲犯罪一點時間,要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漏掉一個惡人,這是基本的公共理性,也是應有的法治自信。法律有嚴謹的邏輯,司法有嚴格的程序。摒棄「吃瓜」思維,警惕流言炒作,也是法治思維、法治意識的應有之義。

7月18日,19歲女孩都美竹爆料吳亦凡以各種方式物色、誘騙年輕女性發生關係,包括自己在內的受害者遠超8人,其中甚至包括2名未成年女生。但7月19日,吳亦凡在個人微博否認灌酒、收手機、「選妃」、「誘姦」、「迷姦」等說法。

7月22日,都美竹再爆料酒局細節稱,吳亦凡經紀人馮萌以談工作簽約新人為藉口約見面,去了才知道是在吳亦凡家裏的酒局,當時都美竹說過自己酒量很差,但酒桌上的人卻一直灌醉她,後來喝的不省人事後,馮萌將她送到吳亦凡卧室。

另據吳亦凡「站姐」(明星應援站的組織管理者)爆料,曾親眼看見吳亦凡經紀人馮萌在新說唱現場要女生的聯繫方式,吳亦凡表哥吳林還躲在樹後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