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再觸《反壟斷法》 旗下公司共6宗案件分別罰款50萬元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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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周三(7日)發布消息,說明該局早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對互聯網領域22宗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的立案調查結果,涉事企業被處以行政處罰,分別罰款50萬元(人民幣.下同)。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清單,阿里巴巴旗下公司阿里網絡及阿里創投,共涉及6宗案件,分別是收購天鮮配股權案、與上海商投集團設立合營企業案、收購紐仕蘭股權案、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案、收購五礦電商股權案、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案。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通報,阿里巴巴共被罰款300萬元。
此外,內地另一間科網巨企騰訊亦捲入其中,共涉及5宗案件,分別是收購58股權案、收小紅書股權案、收購搜狗股權案、收獵豹移動股權案、收購蘑菇街股權案,共被罰款250萬元。
值得一提是,阿里巴於今年4月曾因在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天價」罰款,總額高達182.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