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再招港澳籍公務員 在深圳東莞工作5個名額涉金融等領域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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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廣東省開始向港澳人士招錄公務員。廣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近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計劃招錄13708名公務員,其中深圳、東莞兩地再有5個崗位定向港澳人士招錄。
本次5個職位的招錄單位,分別為深圳市羅湖區科技創新局、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管委會、濱海灣新區管委會,每個單位招1人。招錄崗位涉及金融監管、人才服務、城鄉規劃、勞動仲裁等領域,均要求本科以上或研究生學歷。
本次招錄報名時間為本月1日至7日,報考人士需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用本人身份證號碼註冊;筆試時間為3月14日,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參加筆試人員在筆試前14天需申領「粵康碼」,筆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7天內在廣東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筆試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台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
本次招錄港澳人士的單位、職位、職位簡介及要求:
據了解,廣東自2019年已多次定向港澳人士(學生)招錄公務員。在2020年公務員招考中,深圳首次放出5個工作崗位定向港澳選拔,職位包括醫療監管、行政綜合、城市規劃、金融發展與監督及涉外管理,共吸引446名港澳籍人士報名。香港01記者曾以考生身份向內地公務員培訓機構查詢,了解到5個職位中較好的職位年收入(稅後)約有20萬人民幣(約23萬港幣),即月收入近2萬元港幣。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