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增至6.4萬元 人均消費受疫情影響下滑8%
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周一(1日)發布統計報告,2020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為64878元人民幣(下同.約合77883港元),比上年名義增長3.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5%。
人均消費支出方面較上年名義下降5.9%,達40581元(約合48714港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下降8.0%。
根據報告,2020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幅(3.8%)比上年實際增幅(8.7%)回落4.9個百分點;實際增幅(1.5%)比上年實際增幅(5.1%)回落3.6個百分點;人均消費支出名義增幅(-5.9%)比上年名義增幅(6.4%)回落12.3個百分點;實際增幅(-8.0%)比上年實際增幅(2.9%)回落10.9個百分點。
報告指出,構成深圳居民可支配收入四大項中,工資性收入、財產淨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長;受疫情影響,深圳居民在外就餐和服務消費有所減少,經營淨收入負增長;人均轉移淨收入-2243元(約合-2691港元),較上年增加326元。
轉移性收入是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的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住房公積金、家庭間的贈送和贍養等。
報告也提到,疫情對居民消費意願和消費方式有顯著影響。構成消費支出的八大類消費「二升六降」,其中食品煙酒支出下降1.2%,恩格爾係數為30.8%,比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僅醫療保健和生活用品及服務兩類消費支出分別增長10.8%和0.6%,衣着、交通通訊、教育文化娛樂三類支出降幅超過10%。
值得一提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收入中能用於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部分,是扣除了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調查戶的記帳補貼後的收入。其計算公式為: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記帳補貼)÷家庭人口
換言之,「人均可支配收入」約略相當於「淨收入」,是除去社保、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等一系列應繳稅費款項後,居民可以自主支配的收入。而上述公式的計算方式,是將家庭的這部分收入除以家庭人口作平均計算,將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兒童青少年、退休老人等)也都一併計算在內。也就是說,家庭收入主力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將更為可觀。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