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智庫|中國邁向2060年「碳中和」 綠色金融發展潛力巨大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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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向綠色低碳經濟轉型的步伐正明顯加快。在提出「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下稱「30.60」)的目標後,2021年的央行工作會議,也把綠色金融體系建設,作為央行金融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出。新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也即將於2月1日正式施行。
安邦智庫周三(20日)發表分析文章《地方經濟面對綠色金融發展的機遇和挑戰》。文章認為,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具有巨大的潛力,會為地方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地方經濟政策也需為此有所準備並及時調整。

文章指出,綠色經濟和綠色金融的發展可以說是中國實現結構性改革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趨勢,其背後是海量規模之巨的碳金融市場。中國銀行近期發布的《全球銀行業展望報告》預計,2021年中國綠色金融業務規模有望達到1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規模和市場潛力自然不可小覷。

中國承諾,國內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並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資料圖片/VCG)
「碳達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歷史最高值,經歷平穩期後持續下降,標誌著碳排放與經濟發展脫鉤;「碳中和」是指人為活動直接和間接排放的二氧化碳,與植樹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

目前,海內外很多企業已經意識到綠色發展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開始推動各自的綠色發展計劃。在內地,騰訊、中海油的大型企業今年1月啟動碳中和規劃,將全面推動公司綠色低碳轉型。在海外,蘋果(Apple)提出2030年實現零碳足跡、微軟(Microsoft)提出2030年實現碳負排放、平治(Mercedes-Benz)提出2039年實現碳中和目標,顯示大部分頭部企業都在向綠色發展轉型。

一個國家擁有越多碳排放指標,就意味着可排放更多二氧化碳氣體。而碳排放來源於能源消耗,因而碳排放權也就代表着發展權。世界各國在努力減排的同時,也在爭奪着碳排放權。(Getty)

此外,很多投資者也愈來愈關注企業的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評級,這不僅對企業構成壓力,對於企業所在的區域發展和地方稅收也會有很大影響。

文章分析稱,向綠色低碳經濟轉型的大戰略,對於地方政府而言既是機遇也是挑戰,這是因為缺乏綠色發展考慮,環境問題、減排壓力較突出的地方,會面臨市場方面的逆向選擇。

據了解,中國相對發達的地區,正在利用新的綠色金融發展的機遇,來實現地方經濟發展的目標。早在2017年6月,國務院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等六省(區)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通過這種自上而下的方式,幫助各地方建立實際相結合的綠色金融規劃體系,為這些地區的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先機。

而對於環境壓力較大,傳統產業比重較大的地區,「30.60」目標意味着這些地區經濟和產業結構轉型的壓力會進一步加大地方的負擔。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馬駿近期強調,在碳中和目標背景下,中國煤電企業貸款的違約率可能在10年內可能會上升到20%以上;在山西、陝西、內蒙古等高碳產業密集地區,此類與氣候轉型相關的風險可能會演化為區域性、系統性的金融風險以及由於大規模企業倒閉所帶來的失業和其他社會風險。氣候轉型所帶來的金融風險可能成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的來源。這對於地方而言,將需要承擔產業結構調整的巨大挑戰。

不過,「30.60」也為新能源相關產業和城鎮化建設帶來發展的機遇。馬駿預計,在碳中和願景下,中國在可再生能源、能效、零碳技術和儲能技術等七個領域需要投資70萬億元。基於這些估算,未來30年內,中國實現碳中和所需綠色低碳投資的規模應該在百萬億元以上。綠色金融的發展,也會給地方實現綠色轉型帶來新的融資渠道和投資模式的轉變。

文章指出,在中央層面加緊制定綠色金融政策框架,推動建立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統一綠色金融規則、培養ESG投資機構的情況下,地方同樣可以在綠色金融領域有所作為,包括參與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地方的綠色經濟發展框架、完善對綠色產業的財稅支持政策體系,同時也可以積極組建綠色基金與綠色金融擔保機構等區域綠色金融機構的建設,吸引和鼓勵民間投資。

特別是,地方可以考慮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為當地的中長期、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提供融資,包括很多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設施,以及新能源、污水處理項目都適合通過發行綠色債券融資。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探索和創新發展,將為地方經濟的未來發展提供有利的地位和開拓新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