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年抽檢2%本科畢業論文 高校頻出問題論文將被減少招生
近年來,內地大學生畢業論文抄襲、代寫、品質不佳等情況,受到教育界廣泛關注。據中新社周四(7日)報道,教育部日前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2%。
《辦法》提出,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由教育部負責統籌組織和監督,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其中,解放軍有關部門負責軍隊系統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
具體實施辦法方面,各省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抽檢論文要覆蓋當地所有本科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一方面,利用抽檢信息平台對抽檢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結果供專家評審參考。另一方面,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提出評議意見。
專家評議的程序包括,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只要有2位專家認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問題論文;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則會送交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其中若再有1名及以上專家評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問題論文。
《辦法》指出,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省內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級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並註銷學位證書。
此外,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