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東莞出台政策深化與港澳金融合作 鼓勵企業赴港上市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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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市周二(22日)正式印發《東莞市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行動方案》,深化東莞與港澳金融合作。
據中新社報道,《方案》主要包含五大部分,含括35個方面合計80條措施,立足東莞外貿外資企業的跨境貿易和投融資實際需求。
根據《方案》,東莞將力促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為此,東莞出台了18條具體措施,包括提高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完善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推進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便利化改革、提升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港澳居民的賬戶管理體系、建立跨境雙向理財通機制、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轄內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完善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等。
在深化東莞與港澳的金融合作方面,《方案》提出,東莞將擴大銀行、證券和保險業開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提質增效發展、拓寬重點領域的直接融資渠道、加大「險資入莞」工作力度等。
在推進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拓寬境外融資渠道方面,東莞出台了13條措施,包括持續深化莞港澳跨境金融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赴香港上市,為符合相關規定的轄內企業在澳門發債提供支持;推進莞港澳徵信跨境合作;參與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推動莞港澳金融人才交流等方面。其中,為推動跨境金融發展,《方案》提出了推動東莞銀行香港代表處升級為香港分行,透過內外業務聯動,為在東莞的港資企業以及在港莞籍企業提供特色化的跨境金融服務。
東莞市金融工作局局長劉建俊指出,《方案》的落地實施,將進一步提升與港澳市場的互聯互通,暢通境內外資金融通渠道,為轄內企業「走出去」提供堅實的金融支撐,東莞也真誠期望與境內外金融機構攜手合作,共建成本更低、融資更便捷、融資結構更合理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開創產融深度融合發展新局面。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