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高層要帶頭維護習核心地位
日前,中共中央下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並發出學習通知,要求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和遵守《條例》,帶頭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新頒發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簡稱工作條例)共8章35條,內容涉及中共中央的領導地位、領導體制、領導職權、領導方式、決策部署、自身建設等。
中共中央下發的學習通知特別要求,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帶頭維護習近平在中央、在黨內的核心地位,維護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工作條例規定,「涉及全黨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
中共十九大報吿曾提到,「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而在此次下發的工作條例中,這種「黨領導一切」再有體現。
而在工作條例第2章第7條中,工作條例規定,各級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都必須自覺接受中共中央領導。
在《決策部署》一章,工作條例規定,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書記處辦公會議,議題均由中共總書記確定,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會議議題由總書記確定或審定。
在《自身建設》一章,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組成人員要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按程序、規則、集體意志辦事,維護團結統一;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工作條例還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應及時將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向中央請示報吿,在執行時需要對中央政策、決定和重大工作部署做調整的,必須報中央批准。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於9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