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 促其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文件指民營經濟規模不斷擴大、風險挑戰明顯增多,價值觀念和利益訴求日趨多樣,統戰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要教育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
文件有提到香港及澳門,列明統戰工作要面向所有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包括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
文件指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是實現中共對民營經濟領導的重要方式,亦是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及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文件要求全面提高中共領導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實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教育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
引導民營經濟人士用習思想武裝頭腦
文件要求加強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引導民營經濟人士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切實發揮中共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大力宣傳中共中央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大政方針,進一步推動思想理論創新,及時回應廣大民營經濟人士思想關切;各級黨委統戰部門要落實民營經濟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文件在第四部分的「建設高素質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中,指出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民營經濟人士成長規律,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發揮作用為目標,建設一支高素質、有擔當的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文件明確工作範圍是面向所有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工作對象主要包括民營企業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民營企業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經營者,民營投資機構自然人大股東,以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為主體的工商領域社會團體主要負責人,相關社會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民營中介機構主要合伙人,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個體工商戶」。
文件在最後強調要加強中共對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領導,「要把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形成各方面既明確分工又高效協同的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格局」。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