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傷人】廣西小學保安斬傷41名師生 一審判死刑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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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4日,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宗傷人事件,年約50歲的保安李小文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以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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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李小文因工作問題和生活瑣事與同事黃某燦發生矛盾,並因休假事宜對該校副校長黎某強產生不滿,從而對二人心存怨恨,進而萌生報復念頭。

6月4日上午8時許,李小文拿著用布袋裝著的四把菜刀,走到學校後門的門衛室,趁黃某燦不備,拿刀朝黃某燦頭部猛砍了一刀。離開門衛室後,李小文聽到校內幼兒園教學樓二樓學生的吵鬧聲,為洩私憤,便上到二樓,從布袋裡再拿出一把菜刀先後進入幼兒園兩個班級教室,揮刀朝學生追砍,致多名學生被砍傷,並將對其進行阻止的老師吳某瑤砍傷。下樓後,李小文見到負傷路過的黃某燦,又繼續對其進行追砍。

其後李小文走到學校操場,對前來勸阻的黎某強進行追砍,後被聞訊趕來的其他老師控制,並被到場的公安人員拘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