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少年踢傷「猥褻男」反被刑拘 遭襲胸少女哭訴:對不起同學
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歲女生在商場被一52歲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襲擊胸部,雷男此後試圖逃跑,同行男同學胡某某在制止雷逃跑時,將他踢傷。事後胡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8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對於胡同學因此事被拘留,遭襲胸女孩哭訴道:「我覺得挺對不起他(胡同學)的。他幫助了我,還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釋放出來,並且還要表揚他 。」
當事女孩表示,6月1日下午5點半,她和胡同學到湖南永州冷水灘的步步高商場逛街時被一名中年男子突然用手肘撞了胸部。「當時被撞得很疼,我看了那名男子一眼,我以為他是不小心的,但他也看我卻沒道歉,我就感覺比較奇怪。而且他還說是我撞了他,我當時特別氣憤和委屈,就哭了,商場保安過來說可以幫忙查監控。」
女孩表示看過監控後她確定對方確實撞了她的胸部,很可能是故意猥褻,於是她決定報警。在這個過程中雷某借機跑出監控室,胡同學追至商場外停車場,為了制止雷某某逃走將其踢傷。
女孩說:「當時那個時候民警還沒來, 我們是不是有義務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 因為他逃跑,所以我們著急,我同學不方便用手阻止,就踢了他一腳導致他摔倒在地。」
女孩表示,事發當晚11點多,她接到派出所電話,「說男子(雷某某)承認是猥褻,承認有撞我胸部這個行為,願意和解、道歉,我們又趕到了派出所」。女孩稱,當晚在派出所,男子在民警的調解下,簽了和解書,雷某某賠了她300元(人民幣,下同)的檢查費和路費。
襲胸男索賠20萬
不過,此後雷某某受傷住院。6月10日,聽說雷某某要做手術的消息後,胡某某的父母給雷交了10000元的手術費。7月14日,胡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某一起到派出所再次接受調解,「雷某要求賠償20萬元。」胡某某父親胡師君表示,該要求遭拒之後,8月21日,兒子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對此,胡師君表示不解。在他看來,兒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兒子當時想阻止猥褻男子逃跑,因自己手部受傷,不得已才用腳踢了對方。
對於胡同學因此事被拘留一事,女孩哭訴道:「我覺得挺對不起他的。他幫助了我,還被拘留。 我希望他能被釋放出來,並且還要表揚他 。」女孩還透露,她在查看商場監控時發現,該男子還對另一個女孩襲胸。
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廣泛關注。許多網民表示,胡姓少年是見義勇為,應當被表揚,對胡的處罰應該考慮前因後果適當減輕對其處罰。
針對輿論的質疑,永州冷水灘公安分局回應稱,雷某某猥褻是事實,但雷某某兩處輕傷是胡某某造成,胡某某屬於故意傷人,非見義勇為。警方又稱,針對雷某某猥褻他人行為,公安機關已於6月1日受案調查,鑒於其仍在治療期間,暫未採取強制措施。
針對此事件,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明明律師表示,胡某某的行為給雷某某造成輕傷一級的結果, 客觀上胡某某的行為超過了制止雷某某逃跑所必須的限度,從結果上看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標準;但胡某某主觀上對制止雷某某逃跑的行為和結果持放任的態度或者疏忽大意、過於自信的態度,這種主觀過錯比較輕微。
不過,另一位律師,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趙世峰認為,如果經過核實,該男生確實是為了阻止不法行為人逃離現場而踢了其一腳致其倒地,該行為應當被認定為見義勇為,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猛獁新聞、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