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屍雪櫃】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官斥自私冷漠 上海殺妻男今伏法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藏屍雪櫃案」,被告朱曉東在一審被判處死刑,以及二審駁回上訴後,上海第二中級法院在周四(4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命令,對朱曉東執行死刑。
案情指,朱曉東與死者在楊儷萍在2015年12月31日登記結婚,並一同居住在上海市虹口區某屋苑。案發前,朱曉東與楊儷萍因故產生矛盾,前者其後就購買《死亡解剖臺》等書籍和雪櫃,並從工作單位離職。及至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與楊儷萍發生爭執,朱曉東用手扼掐楊儷萍的頸部,致楊儷萍機械性窒息死亡。
朱曉東殺人後將楊儷萍的屍體用被套包裹,藏於家中陽台的雪櫃內。朱曉東隨後又將楊儷萍支付寶帳戶中的4.5萬元(人民幣.下同)轉至私人帳戶,並在之後數月內大肆揮霍其與楊儷萍的錢財用於旅遊、消費。2017年2月1日,朱曉東將殺死楊儷萍一事告知父母,並在父母陪同下投案。
法院在二審中認為,朱曉東有預謀地殺人,在殺害楊儷萍後的3個多月時間內,一直將楊儷萍屍體藏於雪櫃內,期間又用楊儷萍的手機不斷發微信、短信給楊的親友,長期進行欺瞞。此外,朱曉東殺害楊儷萍後,當即將楊儷萍支付寶帳戶內的金錢據為己有,又用楊儷萍的信用卡透支十多萬元,到韓國、海南、南京各地旅遊、揮霍,甚至用楊儷萍的身份證到酒店開房與異性約會。
法院指,朱曉東的所作所為,反映了其自私、冷漠已經遠遠突破人性底線。朱曉東雖然有投案自首,但始終否認有預謀地殺人,未真誠認罪、悔罪,其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從輕處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