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澳門特區政府:堅決支持中央決定 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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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周五(22日)上午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4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同日上午解說草案時,提到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可在港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安職責。
對於人大審議「港版國安法」,澳門特區政府今日(23日)在官網發文表示,這是鑑於當前的嚴峻形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而作出的決定,對近來的國家安全重大風險作出了及時且有力的回應,澳門特區政府支持中央這一決定,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對於審議「港版國安法」,澳門政府表示,這是鑑於當前的嚴峻形勢,對近來的國家安全重大風險作出了及時且有力的回應。(澳門政府網站截圖)

澳門特區政府指出,國家安全是包括港澳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責任,澳門特區政府絕對不會也不能有所鬆懈,將不斷予以深化和加強。未來,既要繼續推進健全和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所需的國安配套立法工作、做好相關執法部署,還要持續提升廣大特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水平,主動配合和參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為國家和民族的偉大復興,以及「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構築牢固的基礎。

文章稱,近年來,國家總體安全形勢愈趨複雜,在各個領域都面臨着嚴峻的挑戰,境內外敵對勢力對全國包括港澳特區的分裂、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日漸頻繁,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現實危害,加上周邊持續出現的暴力恐怖主義活動不斷升級,外部勢力也趁機加大干預力度,使國家的主權和政治安全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和影響。

文章表示,澳門在2009年初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有序開展相關執法工作和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研究工作。2018年,特區政府成立統籌和協調執行澳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持續推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組織體制和執行機制。

文章還提到,澳門多年來開展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理想效果,通過有效防範和抵禦外部勢力干預,切實維護了中央對澳門的全面管治權和澳門的高度自治權及獨立司法權,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到了更好的保障。回歸20年來,特區政府與廣大居民同心同德,使澳門社會治安穩定、經濟繁榮發展、居民安居樂業。種種事實說明,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保持穩定和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必要基礎。

(澳門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