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荷蘭指中國口罩不合格 中方:出口時已標明非醫療用途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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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報道,荷蘭衛生部3月28日宣布,下令回收已發往醫療機構使用的從中國進口的數十萬個口罩,原因是質疑中國口罩質量不達標。
針對事件,中國商務部和外交部今日下午分別回應,稱該批口罩在出口時,已標明是個人防護用、非醫療用口罩,呼籲對方仔細核對產品用途和使用說明,不要炒作中國產品品質問題。
商務部外貿司二級巡視員劉長稱,荷蘭公司採購的這批口罩是「個人防護用」的「非醫療用口罩」,企業在出口時也做了說明。
他表示,中方希望國外採購方在產品使用前進行相應質量檢驗,嚴格按照產品適用範圍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如在採購和使用中出現有關問題,建議雙方企業按商業化原則妥善協商解決。
華春瑩:媒體炒作中國產品品質問題是不負責任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日亦再次回應事件。她表示,據中方有關部門初步調查,這批口罩是荷蘭代理商自己採購,中方企業發貨前已告知荷方是非醫療用口罩,出口報關手續也是以「非醫用口罩」名義履行。而中方一貫高度重視出口產品品質,有關部門甫頒布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要求有關醫療物資出口企業在向海關報關時,必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中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品質標準要求。
華春瑩指,口罩分為不同的防護標準和等級,也有日用防護和專業醫用之分。中方善意提醒使用方在購買和使用之前,仔細核對產品用途和使用說明,以及是否符合採購方的使用標準,避免急中出錯,誤將非醫用口罩配用於醫用。她又批評,個別媒體在未弄清事實之前,炒作所謂的中國產品品質問題,是不負責任,希望他們不是別有用心的,因為這樣做不利於國際抗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