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上海規定所有入境當地人士須集中隔離觀察14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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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3月27日宣布,按照國務院應對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相關部署,從28日零時起,所有入境來滬人士一律需要接受為期14天的集中隔離健康觀察。
當局指,有關措施實施後,本身正接受居家隔離的人士會繼續隔離直至14天期滿為止,並進一步落實從嚴管控的各項措施。而到當地的外交人員和從事重要經貿、科研、技術合作的人員,則另按規定執行。
另外上海市亦會彈性管理,對老人、未成年人、孕婦、行動不便、照顧老人或小孩、患有基礎疾病等不適宜集中隔離的人士,統一在各區留驗點進行核酸檢測,一旦檢測結果呈陰性、並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經當局審批後,可申請家居隔離。
除此之外,上海市政府同日亦宣布,從即日起,凡需經上海口岸入境轉往其他省市(除蘇浙皖外)的人員,一律在滬實施為期14天的隔離健康觀察。對上海口岸入境轉往蘇浙皖三省的人員,繼續發揮長三角聯防聯控機制作用,由三省派駐工作組到本市機場直接送至目的地,確保做好封閉式轉送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