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婦遭4名官員強迫墮胎 丈夫錘殺3人傷1人逃亡17年 遭判死刑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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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安徽四名鄉政府幹部強行壓制懷孕婦女李某蘭去做墮胎手術,其後李某蘭的丈夫王昌勝以鐵鎚攻擊四名幹部,致三死一傷。王昌勝逃亡近17年後被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王昌勝死刑。

王昌勝逃亡近17年後被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王昌勝死刑。(示意圖/資料圖片)

內媒報道指,2000年春節前後,王昌勝與其懷孕的妻子李某蘭為躲避計劃生育,住在其岳父位於濉溪縣家中。同年4月13日,濉溪縣陳集鄉政府四名幹部找到兩夫婦,要求二人乘車返回陳集鄉,並為李某蘭做墮胎手術。

當日傍晚6時許,王昌勝在與四名幹部乘車返回陳集鄉途中,持鐵鎚砸擊四名幹部的頭面部,致三人死亡,一人受傷。作案後,王昌勝駕車逃離現場。

同年4月17日,王昌勝以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批准逮捕,至2017年7月14日王昌勝被公安機關拘捕,期間王昌勝逃亡近17年。

2018年7月30日,淮北中院公開宣判,認定王昌勝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王昌勝不服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王昌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