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首富陳鴻志判死緩 曾為家宅風水改黃河河道
撰文: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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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山西省長治市中級法院對柳林縣首富陳鴻志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進行公開宣判。
據悉,陳鴻志在當地橫行多年,不僅挖過鎮黨委書記家的祖墳,還搧過縣委書記耳光,此外,陳鴻志還曾為了風水修改黃河河道,在家門口修建大壩。
山西高院披露,陳鴻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搶奪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兑罪、不報安全事故罪、妨害作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幫助毀滅證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山西當地一位知情者用「上買下鬧」來概括其財富積累的過程。媒體引述這位知情者稱,「上買」即行賄上層官員,打通官路,控制官員;「下鬧」則是通過收買等手段讓村民上訪、破壞基層選舉,並以暴力侵佔手段獲得煤礦等。
柳林當地廣泛流傳的一個故事是,陳鴻志用金錢操控了柳林縣委書記王寧(2009至2011年任縣委書記)。有一次,因為沒有辦好陳囑咐的一件事情,王竟被陳當眾扇了一個耳光。這位被企業老闆扇耳光的縣委書記在2014年也落馬了。
據稱,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成家莊鎮原黨委書記陳秋平曾因為沒有滿足陳鴻志的要求,導致自己祖墳被挖,最終不得不辭職。
2018年1月,陳秋平實名向中國國家掃黑辦12389網站舉報陳鴻志。2018年7月,陳鴻志被捕。
據央視新聞早前報道,陳鴻志在家鄉柳林縣孟門鎮李家塔,擁有一座背靠靠山、前望黃河,面積達3800多平米的住宅。專案組辦案民警表示,陳鴻志為了所謂的「風水吉利」,將黃河河道改修,在家門口建起了大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