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任務】山東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到國企就業 明文規定不得拒收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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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政府近日發布有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公報,顯示從今年9月1日起,要確保將接受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更規定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拒收退役士兵將被問責
山東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退役士兵安置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不講條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責任和國防義務,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政府公報稱,要建立責任倒查制度,研究制定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和拒收退役士兵的單位,通過約談督促、掛牌督辦、媒體曝光等方式,責令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的,對相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問責。
允許退役士兵放棄政府安排工作待遇
公報還說,要確保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其中,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比例不低於40%;其他安排到國有企業的,除中央駐魯企業外,安排到省屬和設區的市屬企業的比例不低於70%。
此外,各地要根據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數量,按照不低於一人一崗的比例,提供充足的安置崗位。不得提供瀕臨破產或生產有困難的企業崗位以及與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設區的市的崗位。中央企業崗位不計入屬地提供的崗位數量。
公報還提到,允許退役士兵靈活就業,放棄安排工作待遇的退役士兵,經本人申請確認後,可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之和的80%,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同時按規定享受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山東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