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NGO面臨20年來最嚴監管 勞工維權組織頻受打壓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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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內地對NGO管控日趨嚴密,日前官方公布的2019年社會組織(包括各種有官方背景的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報告顯示,官方對非政府組織(NGO)監管力度之大為近20年所未有。

官方報告顯示,內地政府對非政府組織監管力度之大為近20年所未有。(網絡圖片)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2日(上星期五)發布《社會組織藍皮書:中國社會組織報告(2019)》。該報告用了5個「近20年所未有」形容當前內地的社會組織狀況,包括打擊整治非法的社會組織力度、清理規範註冊社會組織力度、社會組織年檢年報審核與處罰之嚴、社會組織監管力度之大、社會組織註冊登記審核把關之嚴格,這都是近20年所未有。

從去年4月1日到12月底,民政部和公安部聯手展開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僅2018年一年受到撤銷登記處罰而被列入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台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社會組織就有1600多個。內媒稱,這些非法的社會組織利用「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精準扶貧」等國家戰略名義騙錢斂財。

不過,內媒未提及的是,除了上述這些情況,近年內地的非政府組織、特別是與公民權力倡議有關的非政府組織,早已面臨生存困難的局面。舉例而言,在2014、2015年,在工運頻發的背景下,替勞工維權的這類組織已經受到打壓,2017年元旦開始實施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也限制非政府組織接受海外的財務支持及人才培訓。

學者:手伸得太長了?

也有內地學者對於「嚴字當頭」的情況表達異議。根據《法制日報》報道,北京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學東表示:「這些年,登記管理機關是否手伸得太長了,把不該管的一些事情都攬在了自己身上?」即使是在民政部門內部,對於監管部門究竟該管些甚麼,還存在分歧與爭議。

中央民族大學基金會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健認為,在監管中還是會發生不同地方對同一件事作出不同判斷的問題。同時,毫無徵兆、忽緊忽鬆的監管也是有問題的。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