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婦被控毒殺鄰居一家4口:警「占卜」鎖定 羈押8年後檢方撤訴
山東臨沂女子任豔紅2011年7月被指控落毒殺害鄰居一家4口,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刑拘,其後兩度被判死緩、兩次發回重審,期間一直被關押,是現在臨沂看守所裏羈押時間最長的疑犯。
任豔紅辯護律師李仲偉周四(4日)透露,時隔近8年,臨沂市檢察院上周五(6月28日)以「證據發生變化」為由撤銷起訴,意味着被羈押近8年的任豔紅將重獲自由。
兩度被判死緩 兩次發回重審
自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間,山東臨沂市費縣東嶺村村民李忠山一家疑多次遭人投毒,一家4口先後死亡。命案發生後,李忠山的鄰居任豔紅被警方鎖定為疑犯。警方調查指,任豔紅為擺脫李忠山無理糾纏和性侵,先後5次對李忠山及其家人投毒。
2011年7月22日,任豔紅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刑事拘留,8月17日被逮捕,翌年6月被檢方提起公訴。及至2013年6月4日,臨沂中院判決認定罪名成立,判處任豔紅死緩。任豔紅不服上訴,山東高院2016年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17年7月10日,臨沂中院再次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任豔紅死刑,緩期2年執行。任豔紅不服再提上訴,該案進入山東高院二審階段。2019年1月3日,辯護律師李仲偉接山東高院通知,因一審程序違法,任豔紅案再次發回重審。
警方被指利用占卜控罪
此案辦理期間,任豔紅除訊問階段作過有罪供述,在此後多次庭審中都翻供,指自己是被冤枉,並稱此前的有罪供述是遭到辦案人員刑訊逼供。任豔紅的辯護人和家屬還介紹,警方曾利用算命先生的「算命」,最終鎖定任豔紅為疑犯。
任豔紅親屬稱,本地一遠近聞名的「算命先生」向他們透露,案發後公安遲遲無法破案,便找他占卜後才破案,之後刑警隊的人還登門送禮道謝。「算命先生」還透露,平邑縣的一個案子也是找其算卦才破的案。
2012年5月,任豔紅的姐姐任慶花和家人來到小賢河村找到這名算命先生。算命先生向其透露,李忠山一家中毒身亡案發後,辦案人員曾找到他,說辦案期限快到了,他便將自己的判斷告訴警方,稱兇手是李忠山的鄰居,「1米6個子,黑乎乎的,胖胖的,扎着個辮子」。
證言遭改寫 不在場證明被忽視
辯護律師李仲偉指出,該案庭審中,證人的證言亦曾被改寫。在臨沂中院2012年作出的一審判決書中,詳細列舉了多位證人證言。其中任豔紅丈夫吳士國稱,「李忠山一家三口中毒死後,任豔紅有點反常,表現很害怕,晚上也睡不着覺,以前她不這樣,我問她為甚麼這樣,她說鄰居一場,突然都死了所以非常害怕。」
吳士國說,自己證言是指早前鄰居老人去世的時候,是為表明任豔紅膽小,不會去做毒害一家4口的事,並非指李忠山一家去世後任豔紅的表現,亦未申明過任豔紅表現反常。然而最終呈現在訊問記錄和判決書中的證言,卻被違背其本意地改寫。
證人任廣義的證言則寫道,去年農曆5月某日,任艷紅出門比平時都要晚,早上10點才離家,與他一起去幹活。但任廣義表示,當時他向偵查人員說的是早上6點多就出門了,「不知道筆錄怎麼記成十點才出門,當時也沒注意筆錄怎麼寫的。」
律師又指,一些本可以證明任豔紅不在場的證據卻被離奇地忽視。除偵查階段的供述筆錄外,再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任豔紅投毒,且供述筆錄沒有同步錄音錄像,亦沒有目擊證人,沒有採集到指紋、腳印、毛髮等痕迹,沒有查明作案工具的下落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