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趙薇等被判賠79.6萬 仍有五百多起官司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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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公告披露了公司訴訟的進展。公告稱,公司、龍薇傳媒、孔德永(祥源文化董事長)、趙薇(龍薇傳媒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等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已經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公司等賠償原告79.6萬元(人民幣,下同)。

早前,趙薇與上市公司祥源文化所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案,此前其中一宗已被杭州中院裁定股民勝訴,趙薇亦要承擔連帶責任。

而本次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1、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賠償款合計人民幣796011.53元;2、共同被告方對上述訴訟案件裁定的應負債務承擔連帶責任;3、駁回原告的其餘訴訟請求;4、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合計人民幣7346元,被告負擔合計人民幣15843元。

截至公告日,祥源文化共計收到544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55起),訴訟金額共計5766.22萬元,其中506起案件已開庭審理,48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或判決。針對已收到判決書的48起訴訟案件,除6起案件被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外,公司針對剩餘案件已在法定期限內陸續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目前已遞交上訴狀案件34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16起)。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