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規定「P圖及惡搞換臉」屬侵犯肖像權 網民:表情包怎麼辦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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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上,很多網民都喜愛用「公仔貼圖」表達心情和態度,在內地也被稱為「表情包」。而在各類表情包中,不少人喜歡將名人明星P成搞笑圖片或者幫其「改頭換面」。
但內地正在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卻提出,利用「PS」等資訊技術手段「惡搞換臉」屬於侵犯他人的肖像權。
據《新京報》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今天(20日)二次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匯報時表示,一審後,有的部門提出,利用資訊技術手段「深度偽造」他人肖像、聲音,不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權益,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建議法律對深度偽造技術帶來的「換臉」等問題予以回應。
據悉,二審稿採納了上述建議,在肖像權章節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利用資訊技術手段偽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同時,二審稿對「聲音權」也作出了規範,規定其他人格權的許可使用和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章的有關規定。
草案規定曝光後也引起網民熱議:
「表情包是不是都算啊?」
「我辛辛苦苦積攢的表情包都不能用了?」
「從此世間再無表情包 。」
「表情包和鬼畜區就要失業了。」
此外,「惡搞肖像侵權」讓網民關注娛樂明星蔡徐坤告嗶哩嗶哩網站(「B站」)一案。據悉,內地當紅韓風唱跳藝人蔡徐坤選秀時的一段籃球表演視頻,一直以表情包的方式頻繁出現在各個社交平台,B站上亦隨處可見相關短片,都是為了嘲諷蔡徐坤打籃球而創作。
蔡徐坤則在本月12日發布律師函,指B站上有大量嚴重侵犯其權利的內容,不僅存在故意誹謗,濫用肖像,還使用了諸多侮辱性詞彙,且對其表演視素材進行了惡意剪輯。認為這些內容的製作、上傳,散布、轉載傳播者已經侵害了委託人的名譽權、肖像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