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政法委書記李華楠遭雙開 被批作風糜爛家風敗壞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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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4月10日(周三)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深圳市委原政法委書記李華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並決定將其雙開。李華楠被批作風糜爛,家風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
通報稱,李華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與廉潔紀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打高爾夫球,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官員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通報還稱,李華楠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李華楠甘於被腐蝕圍獵,生活奢侈,作風糜爛,家風敗壞,嚴重違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履歷顯示,李華楠生於1959年,為安徽人,1977年至1980年在安徽省太和縣苗集鄉當知青,後來進入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畢業後任安徽省政府辦公廳經濟法規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1991年任安徽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長(副處級)。
去年10月落馬
1993年11月後李華楠南下赴深圳出任市法制局幹部,此後長期深耕法制局,逐級升遷,官至深圳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李華楠此後歷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深圳市中院院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11年11月,李華楠任深圳市委常委、秘書長;四年後升任深圳市委副書記,並兼任政法委書記。2018年10月9日,李華楠落馬。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