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未參加同事結婚聚會被即時開除 經理:不講規矩就不用上班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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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長沙一名女子,因為有事不能參加同事的結婚聚會,竟被公司即時開除。公司負責人更直指,到一個地方要講一個地方的規矩,「不去參加聚會就不用上班」。
事主陽陽(化名)是湖南饞饞享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電商助理。3月30日下午,公司的小組長突然在微信群發出消息,稱一名田姓同事當日領結婚證,公司負責人「熊經理」要求所有員工必須下午6時前去聚餐慶祝,並且要「意思一下」,暗示向該同事付點錢當成賀禮。
當日是星期六,陽陽有事坐車回老家,無法出席聚會,但她立即向結婚同事轉帳兩百元。然而,熊經理似乎覺得陽陽有問題,吩咐下屬叫她以後不用上班。
陽陽一開始以為開玩笑,4月1日按往常一樣回公司打卡上班。然而,熊經理卻對她說,到一個地方要講一個地方的規矩,「我作為公司的所有者,我已經講的很清楚了,誰不來,誰禮拜一就不要來上班了,因為我們是一個團體。」這令陽陽十分不解,決定找傳媒協助討回公道。
律師:不符合法定解職理由 當事人可要求賠償
陽陽之後和記者一同到公司理論,但公司員工卻表示,不會對事情作任何回應。同時,陽陽任職該公司近7個月,卻沒有簽署任何勞動合約,公司有違《勞動權益保障法》之虞。
對此,有律師分析認為,不參加聚會並不符合《勞動合同法》中法定解除勞動合約的理由,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同時,如果沒有簽署勞動合約一事屬實,陽陽更可以追討6個月的雙倍公資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