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來港「代購」210萬元名錶 涉逃稅340萬判囚4年兼罰百萬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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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7日)上午一審判決一宗走私案,判決指高姓被告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夥同他人將總計100隻各類名錶由香港攜入內地。
經舟山海關核定,該100隻品牌名錶的完稅價格總計55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合640萬港元),偷逃稅款總計340餘萬元(合397萬港元),即未稅價格約210餘萬元(合245萬港元)。高姓被告最終被判囚4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據浙江高院官方微信通報,高姓被告此前一直在舟山做二手名錶生意,由於為人誠信、價格公道,生意一直不錯。顧客多了,需求也多了起來。
有一回,一位顧客在閒聊中問道,是否可以幫其從境外買隻新的名牌手錶,內地太貴了。抱着試一試的心態,高姓被告通過關係聯繫到香港的林姓被告(另案處理),托他從香港購買該款手錶帶回。
首單生意成交後,高姓被告的手錶「代購」訂單就多了起來。為了方便購買,其與香港的林姓被告建立起固定的合作關係。
陸港手錶價格差異大
由於境內外手錶專櫃定價有差異,加之港幣匯率優勢和規避關稅,通過高姓被告「代購」到的名錶比內地專櫃便宜不少,這項名錶「代購」生意便在顧客的口口相傳中愈做愈紅火。據介紹,其代購的手錶品牌涵蓋了勞力士、卡地亞、江詩丹頓(Vacheron Constantin)等名牌,其中不乏「一錶難求」的限量款。
林姓被告去年被南京海關緝私局查獲,順藤摸瓜之下,高姓被告亦暴露在內地海關的視線中。同年8月,高姓被告被舟山海關緝私分局抓獲,並很快由舟山市檢察院以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提起公訴。
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7日)上午一審判決高姓被告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合117萬港元)。高姓被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北京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