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卷宗丟失】政法委機關報評案件:調查結果還司法以公信力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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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周五(22日)公布「陝北千億礦權案」卷宗丟失等問題調查結果,顯示「卷宗丟失」正是承辦此案的法官王林清本人故意所為,原因是他對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的前期積怨,以及對該案審判過程心生不滿等。
中共政法委員會機關報《法制日報》周六(23日)發表題為《用事實回應公眾關切》的評論稱,「聯合調查組用事實說話,還原了真相,也擦亮了公眾的眼睛」,又強調聯合調查組靠事實「還司法以公信力」。

王林清接受央視新聞電視採訪,承認自己偷拿卷宗,一為洩憤,二為阻止別人辦案。(CCTV影片截圖)

《法制日報》的評論稱,聯合調查組發布的信息,用充分的事實、確實的證據、詳盡的過程,將整個問題的原貌客觀真實地呈現在公眾面前,任何一個不預設立場的人都會由衷信服。事情至此,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評論又指出,「卷宗丟失」這一出「鬧劇」使心懷善良、呼喚正義的人們倍受震撼、倍感受傷,也給網絡時代的人們上了沉重的一課:無論你的初衷是多麼良善,你的初心是多麼正義,對此類「戲碼」也要擦亮眼睛,給法律檢驗多一些耐心、多一些理性的空間。

《法制日報》的評論稱,聯合調查組靠事實「還司法以公信力」。(資料圖片)

《法制日報》的評論又稱,王林清演的這場「戲」出於對單位的積怨,借挑起公眾對最高法院司法權威和公信力的質疑而發洩心中的不滿。而正是靠事實說話,聯合調查組也還了司法以公信力。

評論最後提到,這次牽動輿論的「案卷丟失」事件,最終由聯合調查組的權威調查結論一錘定音,歸於平靜。而這其中揭示出的種種問題值得沉思,諸多教訓值得汲取。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