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涉嫌受賄貪污重婚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提公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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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針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涉嫌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天津市檢察二分院近日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消息指,該案由國家監委立案調查終結後,移送最高檢審查起訴,經最高檢依法指定管轄,交由天津檢察二分院審查起訴。天津市檢察二分院近日已就該案向天津市二中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賴小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賴小民,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賴小民利用擔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等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賴小民還被指控夥同他人,利用本人職務上便利,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在與妻子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女性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綜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