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超過3年半 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囚四年半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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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09事件」中被捕,並被羈押超過3年半的維權律師王全璋的案件有了最新進展。2019年1月28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宣判,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據了解,王全璋是「709事件」中被捕律師中最後一位受審的。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網站截圖。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網站顯示,法院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內地律師謝燕益的妻子原珊珊此前表示,收到網友轉發的圖片,顯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大廳內的顯示屏,顯示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定於今日早上8時半在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宣判。

王全璋案件上月下旬在天津閉門審理。法院當時指,案件涉及國家秘密,依法決定不公開開庭審理。

天津市第二中院開庭公告。(網絡圖片)

此前網上流傳的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王全璋被控與瑞典人達林(Peter Dahlin)等人合謀,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接受境外組織的資助,以「中國維權緊急援助組」等名義,組織律師培訓,「傳授與政府對抗的方法、技巧,扶植對抗力量」,並積極向境外發布調查報告,攻擊中國的法制及人權狀況;2014年3月前往黑龍江建三江七星看守所,與一些律師和訪民共同示威,要求釋放當時因案被拘留的人員;在網上煽動線民前往關注和抗爭;此外,王全璋還被控代理邪教案件,「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達林曾在去年12月26日發布聲明表示,中國維權緊急援助組的使命是加強和完善中國法律的執行能力,完全與利用任何方式或形式違法犯罪的說法相反;他稱,「檢察院對王全璋的指控也完全不具備任何法律根據,法院應立即宣判王全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