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被捕】加媒:法治對中國政府是陌生觀念 香港日益受管制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上月被加拿大政府拘捕後,中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名拘捕兩名在華加拿大人。加拿大及其盟友指責中方做法是「任意拘押」,要求立即放人;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則在當地報章刊文反駁,稱西方國家在「西方中心論」和「白人優越論」作祟下,對中國採用雙重標準。
加拿大《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就事件刊登文章,直指「法治」對中國政府而言是陌生的觀念,又稱盧沙野及中國政府對加拿大「非法」、「無根據地」拘捕孟晚舟等指控,並不成立。

盧沙野日前在加拿大傳媒《國會山時報》(The Hill Times)發表署名文章,斥加拿大對中國雙重標準。(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網頁)

《環球郵報》文章以〈「法治」對中國政府而言是陌生的觀念〉(For China's government, the rule of law is a foreign concept)為題,提及盧沙野在文章中指控加拿大在「西方中心論」和「白人優越論」作祟下,對中國採用雙重標準,指兩名加拿人因為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活動才被捕,但加拿大則是「無根據地」、「非法地」拘捕孟晚舟。

文章直言,盧沙野及中國政府的說法並無根據。當中指出,加拿大對孟晚舟的拘捕行動應美國法院的要求,拘捕令由卑詩省高等法院簽發,孟晚舟的權利亦正如《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a’s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所定義的一樣,沒有受到侵犯。

環郵:成千上萬維族人被囚在「再教育營」

文章指出,孟晚舟獲准保釋,現時住在其溫哥華的住所,她和律師有機會在法庭上挑戰法院的引渡要求,並就法院的決定上訴。整個過程將會公開,公眾和傳媒都能得知。與盧沙野所言相反,孟晚舟被捕是國際法和國際條約合法性的本質,對孟晚舟的「關心和同情」則建基於加拿大司法體系下,她會被假定無罪而且個人權利會得到保護。

文章以兩名被捕加拿大人的情況與孟晚舟作對比,直指兩人被捕過程並無法院公開審理,兩人被拒絕找律師和定期的領事訪問,且兩人據稱被囚禁在一間不關燈的房間內,猶如虐待。加拿大對於兩名被捕公民和孟晚舟並沒有「雙重標準」,而是遵照單一標準--「法治」。孟晚舟在各方面都得到人道原則保障,但那兩名被捕加人完全沒有得到同樣的保障。

文章結尾道,加拿大在「法治」的標準下,不時對中國政府殘酷地對待公民的行為作出批評,例如成千上萬維族人被囚在「再教育營」、香港居民日益受北京的「思想警察」管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