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翻牆」罰千元 被控「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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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嚴管網絡,在俗稱「網絡長城」的防火牆下,境外網站諸如Facebook、Youtube 等均無法進入,但不少人會利用vpn(虛擬私人網絡)等方式「翻牆」瀏覽受封鎖網站。
不過,內地近年對「翻牆」加強管控。在廣東和重慶,分別有人因為「翻牆」,被公安以「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為由作出行政處罰和調查。

廣東男子翻牆遭行政處罰1000元。(微博)

「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台」上公布一則來自韶關市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書。被處罰人朱某某由於「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有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公安處以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人民幣。

網傳消息指,朱某某真名為朱雲楓,他用自己的手機安裝翻牆軟件藍燈(lantern Pro),連接到自己家的寬頻網絡「翻牆」上網,最近一周登錄487次。

另有網傳的一張「被傳喚人家屬通知書」圖片顯示,來自重慶的黃成成也因為「翻牆」,同樣被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遭重慶市公安局於1月4日中午傳喚調查。

來自重慶的黃成成也因為「翻牆」,同樣被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網上圖片)

違規者最高被罰15000元人民幣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計算機(按:電腦)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第十四條則規定,違反規定第六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的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人民幣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