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農業農村部:疫區生豬可在省內「點對點」調運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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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農村部27日發布了《關於規範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疫區暫停生豬及相關產品運出,不過,符合特定條件的,可在本省范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出欄肥豬「點對點」調運。這意味著廣東省內豬場在符合條件情況下,亦可調運生豬。
《通知》要求,疫區所在的縣暫停生豬及生豬產品調出本縣,疫區所在的省暫停生豬調出本省。
《通知》又指,疫區所在縣內的生豬養殖企業符合特定條件的,可在本省範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出欄肥豬「點對點」調運,具體辦法由各省規定。
《通知》列出的具體條件包括:豬場過去3年內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豬場按規定開展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陰性等;屠宰場過去3年內無不良記錄,等等。
《通知》還指,規定調運的種豬、商品仔豬以及實施「點對點」調運的出欄肥豬,出欄前15天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此外,《通知》要求,無論是否是疫區,是否跨省,擬調運種豬、商品仔豬、出欄肥豬均需抽取血液樣品,開展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而非洲豬瘟檢測必須使用符合農業農村部規定的檢測方法或試劑盒。
《通知》又指,「點對點」調運的出欄肥豬,相關信息記錄要保存半年以上。生豬運輸車輛按照指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變更路線。跨省調運種豬、商品仔豬的,應主動接受監督檢查,不得裝(卸)載或拋棄病、死、殘豬。承運人應在裝載前、卸載後對車輛進行徹底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