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中國人權白皮書:保障法治化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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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今日(12日)發表《改革開放40年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將保障人權表現聚焦於脫貧,並指中國成功走出符合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但人權保障法治化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

新疆「再教育營」的爭議近期惹起國際關注。(資料圖片)

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

白皮書指,中國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情況相結合,即人權普世價值必須考慮中國國情,並堅持把生存權和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又形容「從苦難中一路走來的中國人民深刻認識到,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是享有其他人權的前提和基礎」,並指人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要實現更加充分的人權保障,中國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仍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人權保障法治化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

白皮書稱,改革開放40年「中國人權事業取得巨大成就,成功走出了一條符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白皮書並稱,中國已顯著改善特定群體權利,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白皮書表示,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資料圖片)

白皮書:宗教活動依法受保護

關於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人權問題,白皮書著重在當地的政治發展、教育制度與文化保護,但甚少提及少數民族文化,僅稱「少數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獲得充分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

白皮書稱,尊重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藏傳佛教所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中共開設教職人員解經骨幹培訓班、宗教活動場所民主管理組織負責人培訓班等,提升宗教團體自我管理水平,也支持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擴建校舍。

白皮書還稱「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強調「國家對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不以行政力量發展或禁止某個宗教」。

(新華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