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涉貪案完成調查 已被天津檢察機關逮捕
撰文:吳梓楓
出版:更新:
國家監察委員會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涉貪一案已完成調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近日依法對賴小民作出逮捕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周三(7日)公布上述消息。據早前報道,賴小民於今年4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而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調查。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其後於今年10月發出通告指,賴小民因違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針政策、搞政治投機、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中央紀委決定開除其黨籍,而國家監委則開除其公職作處分。據悉,這是中央紀委與國家監察委合署辦公後所辦理的首宗金融大案,案件亦成為了新中國建國以來第一大的金融腐敗案。
賴小民被「雙開」的消息公布後,內媒《中國經濟周刊》曾披露更多案情指,賴小民一案是個別金融機構一把手肆意妄為的最典型案例,「華融出事是操控和失控交織的產物,(賴小民)在華融內部就是皇帝,幾乎沒有權力可以制衡他」;有金融界業內人士更形容,賴小民「膽子大得驚人,好大喜功,本身是個非常有爭議的人,記憶力極好,幹過的事記得清清楚楚」,以致會讓人質疑,到底誰是賴小民背後的「保護傘」。
報道指,賴小民收受賄賂形式多樣化,除了現金、禮品等,亦會插手股票市場,「他對投資操控的手法,也讓不少業內人士驚嘆不已」,甚至不僅僅在國內收取賄賂,在海外也大肆撈錢,「賴小民的涉案金額一定是創紀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