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3200萬 中宣部前副部長魯煒一審認罪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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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中共中央宣傳部前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
據官方新華社報道,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魯煒在各職位任內,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絡管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00萬餘元。
魯煒在庭上作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檢方指魯煒違法時段橫跨15年,由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其間涉案職務如下:
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
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
國家網信辦公室主任、國新辦副主任、中央網信辦公室主任;
中宣傳部副部長。
外媒:吹噓在朱克伯格家裡吃飯
魯煒去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落馬,今年2月被「雙開」,中紀委曾發表措辭嚴厲的通報,稱魯煒的腐敗問題歸結為政治腐敗、作風腐敗、經濟腐敗、道德腐敗。遣詞造句之嚴厲,少有人及。其中,政治腐敗最為嚴重,包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新加坡《聯合早報》稱,魯煒2013年至2016年掌管中央網信辦期間,在中國甚至國際媒體上頻頻曝光,有「網路沙皇」之稱,2015年還被美國《時代週刊》評為當年「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
《金融時報》則指,見過魯煒的人士表示,他在任時曾在私下場合吹噓自己在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家裡吃過飯,又與梅鐸(Rupert Murdoch)之類媒體大亨有來往。